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屬于非正規勞動制度,但尚未向勞動局備案。你能要求加班費嗎?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不定時工作制,但是并未到勞動局備案,能否要求支付超時工資時工資?
咨詢時間:2021-09-08 15:33:12北京-北京勞動爭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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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 律師:我和公司鑒定的是沒有固定期限的不定期工作制勞動合同,以前的工資是工資1550,加班110,廣州15年5月工資是1895,公司把加班補貼轉移到工資合法嗎
答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,在征得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,依法支付勞動者加班費的,算合法。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:月工資÷21.75÷8×加班小時數×1.5倍;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:月工資÷21.75÷8×加班小時數×2倍;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:月工資÷21.75÷8×加班小時數×3倍。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:考勤表、考勤卡、加班審批單、加班通知、監控錄像、證人證言、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、電子郵件等。
2021-08-15 10:30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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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 我與單位簽訂的是不定時勞動合同,現在以標準工時制考勤結算工資,這樣做合法嗎我該如何應對?
答您好,協商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
2021-08-07 16:50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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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 公司要求加班,沒有加班費,上班時間超過15小時,沒有簽訂勞動合同。
答《勞動法》第36條規定,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、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;同時規定,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。 《勞動法》第41條規定,如果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,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,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;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,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,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。 《勞動法》第44條規定,在3種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,用人單位應當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。 1、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,應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%的工資報酬;2、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,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%的工資報酬;3、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,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%的工資報酬。
2021-07-03 18:41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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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 合同約定綜合時間工作制,但未經批準,按標準工作制計算公司工資減少,勞動仲裁時公司說工資沒有全勤獎,說工資增加,簽合同說26天有全勤獎,現在否認了。
答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了勞動合同約定了工資,但是公司效益不好,用人單位是不可以隨意降低其工資的,用人單位單方面降低工資是屬于一種違法行為,對于用人單位無故降低工資的行為,勞動者可以以用人單位無故降低工資為由被迫辭職,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。 《勞動合同法》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: (一)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; (二)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; (三)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; (四)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、法規的規定,損害勞動者權益的; (五)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; (六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。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: (一)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;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,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。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,按一年計算;不滿六個月的,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。
2021-06-26 18:33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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